依法打擊“校鬧”維護教育教學秩序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公安部歷來高度重視校園安全工作,2012年以來,會同教育部等部門持續(xù)組織開展“護校安園”行動,依法嚴厲打擊各類涉校違法犯罪活動,不斷加強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整治,深入排查化解校園涉校矛盾糾紛,為保護師生安全作出了積極努力。全國涉校涉園刑事案件6年持續(xù)下降。具體來講,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嚴厲打擊涉校違法犯罪活動。各地公安機關健全完善涉校案件摸排預防、快速出警核查、案件偵查等工作機制,對非法侵入學校擾亂教學秩序,侵害師生人身、財產權益的案件堅持“零容忍”。二是強化問題隱患排查整改。每年結合開學等重點時段,會同教育部開展全國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專項督導和交叉檢查,對檢查發(fā)現安全問題及時反饋當地并盯辦整改。三是提升校園安全防護水平。制定出臺《中小學、幼兒園安全技術防范系統(tǒng)要求》等一系列規(guī)范性文件和國家標準,指導加強校園人防、物防、技防建設。截至2018年底,全國80%的中小學、幼兒園已配備保安員,共配備防護裝備125萬件;68%的校園安全防范系統(tǒng)建設基本達到國家標準,共安裝技防設備470余萬套。四是強化校園周邊治安防控。在校園周邊設立警務室及治安崗亭25萬個,“護學崗”15萬個,嚴格落實中小學周邊“高峰勤務”“護學崗”機制,針對上下學等重點時段、主要途經路段,提高巡邏密度和頻次。同時,引導社會力量參加維護校園安全工作,推動建立由民警牽頭,保安、家長、教師、志愿者等參與的平安守護小組,開展巡邏守護。五是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結合全國校園安全日開展主題宣傳教育活動,組織全國30萬余名公安民警走進校園,舉辦防詐騙、防盜搶、防意外傷害等知識講座和情景模擬演練百萬余場,幾千萬學生通過各種形式接受了安全教育。
此次教育部、公安部等五部門聯合出臺《關于完善安全事故處理機制 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意見》,非常及時、也非常必要。對于進一步加強校園安全工作,為學校辦學安全托底,解決學校后顧之憂,維護學校和老師應有尊嚴,保護學生生命安全必將起到重要作用。公安機關將按照《意見》要求,充分發(fā)揮職能作用,在黨委、政府的統(tǒng)一領導下,配合教育等部門切實做好“校鬧”問題的綜合治理工作。一是及時制止“校鬧”行為。在學校安全事故處置過程中,如發(fā)生家屬及其他校外人員實施圍堵學校、在校園內非法聚集、聚眾鬧事等擾亂學校教育教學和管理秩序,侵犯學校和師生合法權益等行為的,公安機關將立即組織警力趕赴現場,維持現場秩序,控制事態(tài),協(xié)調有關部門進行疏導勸阻,防止事態(tài)擴大。二是依法懲處“校鬧”人員。對“校鬧”人員,實施毆打他人、故意傷害他人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等8種構成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同時,會同有關部門通過聯合懲戒機制,對實施“校鬧”、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的人員實施懲戒。三是依法嚴厲打擊涉及“校鬧”的犯罪行為。對于實施“校鬧”行為涉嫌構成尋釁滋事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故意毀壞財物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等,依法及時立案偵查,全面客觀收集、調取證據,確保偵查質量。此外,對故意擴大事態(tài),教唆他人實施針對學校和教職工、學生的違法犯罪行為,或者以受他人委托處理糾紛為名實施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的,依法從嚴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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