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張賀)為深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機制,近日,寧夏教育廳制定印發(fā)《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該《辦法》主要從思想品德、學業(yè)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yǎng)、勞動與創(chuàng)新實踐五個維度對全區(qū)義務教育初中段學生進行全方位綜合評價,為學生畢業(yè)升學提供重要參考。
《辦法》明確,外?。ㄊ?、區(qū))轉學進入寧夏初中就讀的學生,其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由就讀初中學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核認定后錄入寧夏初中學生綜評管理平臺。在評價結果及運用方面,《辦法》提出學期評價結果按過程寫實評價積分與期末評價積分各占50%,滿分100分,得出學生的學期評價積分。過程寫實評價由平臺自動生成。學期民主評價每學期開展一次,由學校組織班主任、相關學科教師、學生代表,按照自治區(qū)制定的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指標體系自定義細化指標,應用信息管理平臺的互評功能進行量化打分。評價內容的五個方面每個方面滿分為100分,按班主任60%權重、學科教師30%權重、學生代表10%權重的比例得出學生每個方面的學期民主評價積分。再按評價內容五個方面各20%的權重得出學期民主評價積分。學生畢業(yè)前,將學生初中六個學期五個方面的評價結果分別進行匯總求平均分,生成該學生畢業(yè)評價成績(滿分100分),并轉換為A、B、C、D、E五個等級,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畢業(yè)檔案。等級轉化辦法按照寧夏教育廳統(tǒng)一制定標準執(zhí)行。
為了全面、客觀反映學生發(fā)展情況和個性特長,《辦法》提出以完善制度建設和技術手段為保障,進行寫實記錄、整理遴選、公示審核、生成報告、形成檔案等環(huán)節(jié)的規(guī)范記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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